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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装童鞋注册动漫图形商标衍生产品侵权频现

童衣童鞋

2013年01月15日

  随着动漫产业的兴起,儿童鞋服动漫产业的各类侵权纠纷也如影随形。从美猴王、喜羊羊到蜡笔小新、多啦A梦,卡通形象屡屡被卷入诉讼,成了侵权者 眼中的“香饽饽”。专家认为,各类盗版产品已经成为阻碍国产动漫发展的重要因素,权利人要树立“立体保护”意识,尽量压缩不法商家恶意侵权的空间。

  走进一些小商品市场,随处可见喜羊羊、灰太狼、虹猫蓝兔等国产动漫形象,而大多数都是没有任何授权的盗版产品。2008年至今,上海一中院共审结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纠纷24件,其中有21件为动漫衍生产品侵权,占比87.5%。不法商家生产的产品有鞋、服装……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制作的《大闹天宫》是中国动画的传世之作,美猴王孙悟空的银幕形象成为经典。然而,美猴王孙悟空竟被擅自印在童鞋上,并畅销 海内外,上海美影厂怒将广东、上海的五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0余万元。经过审理,上海一中院判令三家被告公司赔偿上海美影厂50万元,并停止侵权。

  “动漫衍生产品具有附加值高、侵权成本低等特点,成为各类侵权行为的主要侵犯对象。”上海一中院胡振远法官说,与传统的著作权纠纷相比,动漫衍 生产品的侵权更为隐蔽,甚至仿冒的是一些细节。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避开著作权保护,往往会选择一些细节进行抄袭和仿冒,如卡通片中的刀、剑等兵器,但由于这 些“零部件”没有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所以即便明知被仿冒了,也难以认定构成侵权。

  权利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意识不够,也是动漫形象屡遭侵权的原因之一。当前,动漫企业未把知识产权纳入统筹规划中,如仅对动漫形象进行著作权登记 而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注册仅针对单个类别、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针对单种产品、忽视商品包装与装潢的许可和宣传等。上述漏洞往往为侵权人利用,从而引 发争议。

  此外,不少侵权人存在明显的“搭”知名动漫形象“便车”的动机。当权利人仍埋首动漫创作时,侵权人已开始恶意抢注、生产相关动漫衍生品,谋取巨 额利润。如“蜡笔小新”卡通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侵权人即未经权利人许可,抢先注册了“蜡笔小新全身像”图形商标,在服装、童鞋等商品上广泛使用。

  “动漫企业应树立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的全方位立体保护意识。”胡振远说,应在前期就做好规划,及时进行多个类别的商标注册和多种 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尽可能扩大许可使用的范围。同时要完善动漫产业链条,压缩恶意侵权空间。以广东奥飞动漫为例,去年5月至今,该公司在上海一中 院共提起14起维权诉讼,在已经审结的11起案件中均获胜诉。权利的有效保护,就得益于奥飞动漫从内容创作、品牌授权、媒体传播到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等各 阶段对其产业链的完整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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