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出现新生婴儿出生头月无法享受医保问题,政协委员周海龙认为应制定统一的新生儿医保政策,让婴儿在出生后的头一个月也能享受医保优惠政策,维护婴儿权利。
周海龙说,目前,我省新生婴儿的医保政策各州地(市)不统一,有些地区母亲是农村户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新生婴儿随母亲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母亲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新生儿生产住院等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母亲是非农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则只能在新生婴儿落户后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次月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但大多病婴都是一出生就开始住院,由此产生了一个月的空白期,费用全部由家长承担。新生婴儿体质弱、患病比例高,其医疗费、护理费都要比成年人高很多。许多家庭为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甚至有个别家长由于不堪重负而恶意抛弃病婴,严重影响了社会和家庭的和谐。
为此,周海龙建议全省应研究制定统一的新生儿医保政策,弥补部分地区新生儿医保空白。母亲是农村户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新生婴儿随母亲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母亲是非农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但要求新生儿自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标准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