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王先生:9月19日,我在五角场第一食品店购买了十几个由上海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玫瑰豆沙月饼(生产日期:2012年8月22日;保质期:9个月;规格:100g/个)。买来当天,我拆开一个月饼,竟发现已经发霉。杏花楼的月饼每年都吃,名气也很响,没想到竟有发霉的月饼。当时就和厂家联系了,起先他们说是赔我两个月饼,我不同意,之后又说赔偿一箱面包圈,我没有接受。在此投诉,希望杏花楼给出说法和相应的赔偿。
了解情况后,随即联系了上海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而据王先生反馈,该司一直未与他联系,是王先生自己前往第一食品店去处理的,店方已按照一个月饼的五倍价格赔偿了他三十几元。而杏花楼的陈小姐则称公司与王先生联系过,并解释因月饼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在运输途中漏气导致发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