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消费者薛女士:我于2012年9月11日在青岛市南区阳光百货旁可好便利店购买了一包茌平县冬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冬盛爽辣金针菇(生产日期:2012.05.10,单价:2.5元)。隔天早上,在食用金针菇时咬到一块异物,吐出来一看竟然是一块麦粒大小的玻璃碎片!之后及时反馈给厂家,对方一王姓经理与我取得联系,但在处理问题上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反而态度十分恶劣,认为我的投诉是无理取闹!我提出希望能和她面谈,但她态度蛮横的表示没有面谈的必要。我告知她要投诉,她说“腿长在你身上,嘴长在你身上,随便了!”冬盛公司明明知道自己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却不愿正确面对,积极处理,还如此嚣张跋扈,我们消费者的身心安全如何能够得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又如何不受侵犯?今天反馈这样的问题,在此投诉,希望能替我们消费者伸张正义,不再让更多的消费者受到伤害!不要让不安全的食品在市面上继续存在!
介入后,茌平县冬盛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山东市场销售的王经理致电,在既没有看到实物也没有见到照片更没有进行调查的情况下,该司王经理就一口咬定金针菇里绝对没有玻璃碴。她表示:“如果消费者打个电话要500、1000我们都给,那我们公司岂不成了冤大头?现在消费者提供不了医疗证明,产品开封了也不能进行鉴定,如果我们给她赔偿那不等于承认我们的产品有问题了?我们是不会轻易进行赔付的,和她沟通不了,问题也不会再做进一步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