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消费者张先生:我于2012.5.26在钟秀路乐购购买休闲食品,其中选择一袋百味林怪味蚕豆(厂家:莆田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2年5月;价格:5.9元;规格:200g)。隔日女儿撕开即食,于一半时给我,我刚吃几个,突然牙被硌了一下,使劲没嚼碎,牙痛,乖乖,还真是怪豆!吐出一看,居然是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玻璃碎片,惊出一身冷汗,要是我女儿吃了后果不堪设想,这百味林食品真是让人心寒,心悸!特此求助解决。
接到张先生投诉后,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了莆田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和上海百味林实业有限公司(经销商)。几天后,据消费者反馈,厂家一自称质检部的工作人员给其打电话表示会进行解决,但却迟迟没有拿出具体行动,开了张空头支票后便没了下文。编辑多次联系兴华食品和百味林公司,但双方却在互相扯皮,没有一方愿意出来处理问题,如今一周过去了,张先生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答应给我解决问题后就没了下文,这样的厂家也太不负责任了,如此滞后的处理方式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张先生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