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讯 7月12日消息,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结果称,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生产的一款小儿咳喘灵颗粒不合格。
据亲贝网了解,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1年第2期河南省药品质量公告,结果显示,由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生产的一款批号为110101,规格型号为2克/袋的小儿咳喘灵颗粒不符合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的相关规定。不合格项目是重量差异。
据悉,药品的重量有差异可能导致患者吃到分量不足的药以致疗效不够影响治疗效果,吃到分量增多的药则可能会产生副作用,这些都有可能对治疗效果产生影响。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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