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詹先生在同安区新民镇乌涂村某妇幼用品商店购买一瓶标价65元的婴幼儿奶粉。当天中午,家人要给宝宝喂食,打开奶粉后却忍不住作呕:奶粉里竟然爬着几只虫子,还有一层疑似虫子吐出来的丝状物。
詹先生立即带着该瓶奶粉找商家讨说法。商家查看奶粉后同意立即赔偿詹先生10瓶同样的奶粉,但是要求赔偿的这10瓶奶粉要当场开封检查确认没有虫子。
双方僵持不下,詹先生便来到同安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投诉。
经工商人员多次调解,消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当场赔偿10瓶同样的奶粉给消费者,并补偿1000元现金表示歉意,詹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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