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消费者张小姐:5月13日,我在昆山欧尚超市购买了一组光明畅优草莓果粒(生产日期:2012年5月3日;保质期:20天;规格:100g*6杯/组)。因为我很信任光明的牌子,当时没回家也没注意就直接放在冰箱了。5月14日,我打开冰箱拿出酸奶,发现酸奶全部胀杯。据我了解,食品胀杯是不能食用的,但仔细看外包装上并没有看到“胀杯禁食”等字样。5月15日,我发现除了有一杯畅优果粒没胀破之外,其余的连包装都胀破了,甚至还散发着一股酸臭味。现向海峡食品安全网投诉,希望光明给个合理的解释,并做退货处理。
处理回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了一些其余产品给张小姐。据张小姐反馈,该司对于酸奶胀杯的原因解释为可能是张小姐从超市买回家途中受高温,或者超市操作过程中让酸奶脱离了一定的低温保存条件导致胀杯,但具体原因无法做明确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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