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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等从7月起可享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2012/05/03 09:03     


  记者5月2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业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涉及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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