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象山南路一超市买的金锣火腿肠长了霉点
记者介入,商场给予消费者售价10倍赔偿
南昌李女士:上个月,我在象山南路某超市购买了一袋金锣牌火腿肠,打开食用的时候,却发现里面有几处霉点。而产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12年3月1日,20多天时间火腿就发霉,我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于是将此情况反映给超市工作人员,对方称会尽快处理,但迟迟却不见有人前来处理。请记者帮忙。
记者跑腿:3月27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该超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登记了李女士所反映的情况,会尽快处理。李女士购买火腿肠时花了9.9元,按照相关规定,超市会支付购买商品价格十倍的赔偿金。
3月27日下午,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拿到了99元的赔偿,并对记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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