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警报品牌:小阿龙
涉事产品:山东省滕州市万福龙童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阿龙童车。
警报原因:根据《山东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鲁质监质发[2003]73号)的规定,山东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资料中继续使用山东名牌产品标志。因其未申报,复评没有通过山东名牌产品,有效期顺延至2012年6月30日。逾期不得使用山东名牌产品标志。
这个品牌童车的详细信息如下:
所属城市:山东枣庄
制造商:滕州市万福龙童车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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