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胀气让陈女士不到两岁的孩子得了急性肠胃炎住了院。12月18日,陈女士告诉我们,在岳塘工商分局东方红工商所的处理下,她得到了店家4500元补偿。
11月,家住岳塘区宝塔街道云峰安置区的陈女士在一便利店买了一盒牛奶,购买时注意到并没有过期。回家后,她便让自己不到两岁的孩子饮用,没想到小孩喝了后出现心跳加快的情况。她立即将小孩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小孩得了急性肠胃炎,原因是喝了胀气后变质的牛奶。
“住院两三天就用去了1000多元。”陈女士说。
之后,陈女士找到便利店,要求老板给个说法。老板承认牛奶胀气变质了,但不愿意承担责任。这让陈女士气愤了,“我当时只要老板负责小孩的医药费就行了,没有其他的要求。”在协商无果后,陈女士投诉到了12315。
接到投诉后,东方红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随即与当事人双方取得了联系。经调查,工作人员认为事情基本属实。协调中,工作人员对便利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最后便利店老板补偿陈女士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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