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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奶粉无生产日期 商家称无质量问题

2011/11/15 13:10     


  14日,合肥网友“感恩心情”发帖称,13日在合家福买了两袋唐安无糖奶粉。付款后发现一袋奶粉封口处没有密封且生产日期模糊不清,另一袋索性连生产日期也没有,而工作人员只同意其退货,不承认该奶粉存在质量问题,这样的处理结果让她很气愤。

  网友:奶粉为二次包装存在质量问题

  2011年11月13日,因探望患有糖尿病的住院病人该网友和朋友在沿河路合家福超市采购礼品, 购买了两袋唐安奶粉,每袋40.8元,两盒许氏洋参胶囊,每盒112元,另外还购买了一些水果,共花去400多元。

  网友称,付款后突然发现购买的两袋唐安无糖奶粉外包装有严重问题,一袋奶粉的生产日期模糊、可抹擦,另一袋无生产日期,而且其中一袋奶粉封口无密封,该网友和朋友怀疑此奶粉为二次包装。

  超市:奶粉无质量问题可至工商部门投诉

  随后,该网友和朋友便找到超市总服务台予以反映,“希望超市按照没有明显标注生产日期的货物的情形参照处理。”但是合家福超市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却让该网友非常不满意,“商品无质量问题,只能给予退换处理。”

  网友质疑,且不说生产日期的问题,就是包装不密封的奶粉,也不敢肯定的说商品无问题吧?

  在经过一番沟通后,超市方仍坚持只能给予该网友退换货的处理结果。

  针对此事,小编联系了合家福沿河路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仍坚称,该顾客购买的奶粉并不存在质量问题,顾客可以带着小票到合家福,工作人员将给与退换货处理。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顾客对于处理结果存有疑问或仍不满意,可以携带产品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律师:消费者可向合家福索10倍赔偿金

  针对这一事件,小编咨询了安徽皖都律师事务所程东林律师。

  程律师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程律师还表示,如果消费者与超市无法协商解决,消费者可向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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