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过期豆奶粉,日前,平昌县工商局依法对经营户谢某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高钙豆奶粉11盒。
今年10月8日,平昌县工商执法人员在元山镇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谢某销售的由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牛”高钙豆奶粉,标注的生产日 期为2009年11月2日,保质期为12个月,按照时间推算已超过保质期。谢某此前已销售9盒,余下11盒均已超过保质期,但仍对外销售。县工商局依照相 关规定,对谢某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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