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
1、最高额保证合同1亿元;
2、流动资金贷款保证合同5500万;
3、最高额保证合同1.5亿元;
4、流动资金贷款保证合同1200万;
5、流动资金贷款保证合同2800万。
●实际累计为其担保金额:12497万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23892.7万元(包括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租赁")提供如下担保:
1、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巴士租赁向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1亿,期限为一年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巴士租赁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为5500万元,期限一年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目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本公司为巴士租赁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为1.5亿,期限为一年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巴士租赁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为1200万元,期限一年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巴士租赁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为2800万元,期限一年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主债权实际发生额为3500万元;与中信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主债权实际 发生额为1997万元;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主债权实际发生额为3000万元;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主债权实际发 生额分别为1200万和2800万元.上述五项担保合计的主债权金额为12497万元。
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亿元额度的担保,包括本次公告担保在内,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3892.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5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17号21室
法定代表人:许杰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机动车辆保险。(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截至2011年10月31日,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70784.96万元,负债总额48754.04万元,净资产22030.9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银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1亿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银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55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招商银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1.5亿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4、《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12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5、《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28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巴士租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业务为本公司重点发展的主要业务,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3892.7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上海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中信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两份《保证合同》
5、《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董事会决议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0日
行业资讯、企业动态、业界观点、峰会活动可发送邮件至xishuinet#qq.com(把#换成@)。
海报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