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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牛奶变质 14户腹泻村民获赔1.6万元

2011/11/02 14:29     


  10月26日报道福安市穆阳镇桂林村的多位村民因食用未过期却变质的“好+1”核桃牛奶引发腹泻。昨日,经过12315调解人员的多次调解,14位腹泻村民终于和经销商达成和解,获赔1.6万元。

  14户腹泻村民获赔1.6万元据执法人员了解,10月18日,穆云乡桂林村消费者王先生置办订婚“喜礼”时,向该镇百岁街某食品店购买7箱“好+1 ”牌核桃牛奶蛋白乳饮品,生产日期2011年07月26日,每箱价40元、20瓶,共计140瓶,货款280元。

  随后,王先生将“喜礼”装好送给35位亲戚朋友,每户4瓶,其中有14位反映喝了核桃牛奶蛋白乳饮品发生轻微腹泻症状,2011年10月24日向穆阳工商所投诉。穆阳工商所接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经了解,该批核桃牛奶蛋白乳饮品系由赛岐一家食品批发店供货,供货商和经营者承认该批饮品中有部分确实存在结小块问题。

  10月24日,穆阳工商所召集经营者、供货商、消费者三方进行调解,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10月26日,福安市工商局指派消委会、12315投诉台、市场合同股等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穆阳工商所对该起消费纠纷进行调解,再次召集核桃牛奶的供货商、经营者以及投诉的王廷福、王廷中、王国平等14 名消费者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供货商、经营户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协商,同意由供货商一次性共给消费者赔偿人民币1.6万元。

  核桃牛奶变质可能是保存不当导致该起消费纠纷发生后,福安市工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的乳饮品经营店进行检查,对该批乳饮品的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进行落实,要求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如有问题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目前均未发现有类似的问题乳品,也未接到其他消费者对于该乳饮品的质量投诉。

  据查,该“好+1”核桃牛奶并非纯牛奶,而是由核桃仁、花生、奶粉加工成的蛋白乳饮品,允许有少量脂肪上浮或者营养物沉淀。同时,产品外包装上标明,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存放,严禁高温暴晒。 虽然该批“好+1”核桃牛奶没有进行送检,但经过工商人员对现场的调查了解后,初步判断牛奶结块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该批乳品被经营者置放在店铺外销售,由于夏季高温,被阳光暴晒所引致的。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索要发票等证据,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有效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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