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山西已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凡是具有本省户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6至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都可享“送教上门”服务。
针对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我省将实行“特校+普校”的方式提供送教服务。对送教服务的学生,将由送教学校建立学籍,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各派一名教师同时负责送教服务工作。原则上,每周1—2次,每次2—4课时,每学年至少保证送教120课时。意见还明确,送教服务公用经费按照人均6000元足额拨付。对于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康复辅具购置经费,由当地残联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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