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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中多次检出高致命菌——阪崎肠杆菌

新闻

2010年04月07日

  近两年,对奶粉产品质量的关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任何一个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都会引发消费者的质疑和消费恐慌。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公布的一批进境不合格食品和化妆品名单再次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尤其是被检出阪崎肠杆菌的两条信息更是广受关注: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两批共37吨乳清蛋白粉、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从新西兰进口的5.2吨乳清蛋白都被检出阪崎肠杆菌。虽然质检总局在发布信息同时强调,不合格的产品已经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并未进入国内市场,但这则消息还是引起了消费者不小的心理震动。

  阪崎肠杆菌是奶粉(乳)制品中新发现的一种致命肠杆菌,由其引发的婴儿、早产儿脑膜炎、败血症及坏死性结肠炎散发和暴发的病例已在全球相继出现,在某些情况下,由阪崎肠杆菌引发***而导致的死亡率可达40%~80%。阪崎肠杆菌已引起世界多国相关部门的重视。

  多份研究报告表明婴儿配方奶粉是当前发现致婴儿、早产儿脑膜炎、败血症和坏死性结肠炎的主要感染渠道。2002年,美国FDA对本土一家检出阪崎肠杆菌的国际乳业巨头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进行召回,此后2003年又一国际乳业巨头公司主动召回一批检出极微量阪崎肠杆菌的罐装早产儿特殊配方奶粉;对于我国来说,阪崎肠杆菌也是奶粉企业面临的一项难题,2005年5月20日,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和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完成的《奶粉中阪崎肠杆菌检测方法》行业标准在北京通过审定,当年10月开始实施。该标准建立了阪崎肠杆菌的改进的传统检测方法、普通PCR方法和荧光PCR方法。这项标准的出台,解决了我国检测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阪崎肠杆菌无标准、无检测方法的问题。

  因其高致死率,阪崎肠杆菌是奶粉检测中规定的关键内容之一,不仅是上文提到的贝因美和娃哈哈两家进口商进口产品检出阪崎肠杆菌,查看国家质检总局近两年发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我们可以看到,阪崎肠杆菌作为一项不合格原因几乎每次都有被检出,有时甚至是多个产品被检出。如:

  2009年12月

  HS编码产品名称产地制造商名称进口商名称及注册编号重量(吨)不合格原因描述处理措施进境口岸

  0402210000全脂奶粉新西兰FONTERRA LIMITED广州利澳贸易有限公司22.35检出阪崎肠肝菌退货黄埔新港码头

  2009年11月

  HS编码产品名称产地制造商名称进口商名称及注册编号重量(吨)不合格原因描述处理措施进境口岸

  2106909090火药爆果味牛奶浓缩冲饮粉美国MRI时安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0.024检出阪崎肠杆菌销毁北京朝阳

  2009年5月

  HS编码产品名称产地制造商名称进口商名称及注册编号重量(吨)不合格原因描述处理措施进境口岸

  0402210000安佳鲜奶油新西兰FONTERRA LIMITED上海爱普迅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12.6检出阪崎肠杆菌销毁朝阳

  当月,由北京天地生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从德国好乐婴儿食品有限公司进口的多项产品被检出阪崎肠杆菌。

  在此之前,也有许多进境产品被检出含阪崎肠杆菌,如2008年10月深圳恒利安贸易有限公司从中国台湾进口的三款味全配方奶粉被检出;2008年1月、2007年11月,北京爱芬食品两批次进境脱脂奶粉阪崎肠杆菌超标……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时发现的,并都依法做了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的处理,工作人员的尽职尽责为我们把住了“进口”的食品安全关;质检总局对此信息的发布,起到了很好的食品风险预警作用,维护了食品安全的消费环境。

  而对于上榜的企业,尤其是被媒体再“曝光”的企业来说,却觉得很“委屈”:我们的产品没有问题,查出的产品已依法做了处理,媒体曝光对我们的影响不好。其实不然,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给消息者安全的食品(安全也是食品最基本的要求);也有责任和义务对企业各环节出现的问题进行公示,明明白白地传达给消费者相关的信息。只有以这种负责任的态度和敢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胸怀来面对消费者,才能赢得消费者更多的青睐和更高的信任度及忠诚度。(来源:慧聪食品工业网)

  为避免和减少阪崎肠杆菌感染,在此给出家长们相关奶粉冲调、喂养、贮存婴儿配方奶粉的建议:

  1、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婴儿在出生后首6个月,应只以母乳喂哺,这对婴儿的成长、发展和健康都是最理想的。如母亲因为任何原因而不能以母乳喂哺,在家中或在护理机构照顾婴儿的人士都必须留意,婴儿配方奶粉并非无菌产品,可能受可导致严重***的病原体污染。如欲安全冲调婴儿配方奶粉,首先必须把喂哺和冲调婴儿配方奶粉的器具加以清洗和消毒。

  2、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合编的《安全制备、贮存和操作婴儿配方奶粉指导原则》,应使用温度不低于摄氏70度的水来冲调婴儿配方奶粉,以杀死奶粉中的阪崎肠杆菌(即可使用待凉不超过30分钟的沸水)。冲调好的奶应冷却至可喂哺的温度,然后立即饮用。冲调好的奶若在冲调后两小时内仍未被饮用就应该倒掉。

  3、冲调好的奶若非即时饮用,应立即冷却,并贮存在摄氏4度或以下的雪柜内,但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要在喂哺前才可重新加热冲调好的奶,加热时间也不应超过15分钟。加热好的奶若在冲调后两小时内仍未被饮用就应该倒掉。不过,建议在每次喂哺前才冲调新鲜的奶,避免贮存冲调好的奶。不应贮存使用不足摄氏70度的水冲调的奶,以供备用。

  4、低温保存的奶瓶可以放在盛有温水的容器中加热,要确保水的高度不要超过瓶顶,偶尔摇晃或转动一下奶瓶,以确保加热均匀。切勿使用微波炉配制或加热婴儿的奶,因为微波炉的热力不均匀,可能产生“热点”,***婴儿口腔。

  5、高风险婴儿若非以母乳喂哺,父母或照顾婴儿的人士应尽可能采用经商业无菌处理的液态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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