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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氏奶粉继续违规促销

新闻

2010年04月26日

  近日通过调查北京市通县家乐福超市发现,合资品牌惠氏奶粉在超市进行违规促销活动,促销活动称一次购买400g的惠氏幼儿乐奶粉3盒减62元;进口的900g装惠氏幼儿乐买3听减176元。相关人士称,惠氏奶粉的行为严重违背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根据《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惠氏奶粉所触犯的条款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责令停止销售、责令收回所售产品、责令限期改进或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财经在今年3月发布的文章《母乳代用品的违规忽悠》在“厂家宣传促销手段涉嫌违规”的段落中就曾点名过惠氏奶粉。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孕妇、婴儿家庭实施下列行为:(一)赠送产品、样品;(二)减价销售产品。相关乳制品产业研究人士向孕婴童商务网表示,《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太轻,就是每天罚一次,对这类企业的业绩也不会有太多影响。

  而惠氏奶粉此前曾专门签署过“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行业自律承诺书,承诺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有行业研究人士认为,在相关规定进行更严格的完善之前,主要还是靠企业负责人自身的道德和企业从社会责任角度来约束本身的行为。

  致歉:

  经查本文先前提到的惠氏奶粉被消协点名的部分存在争议,经惠氏工作人员的提醒,惠氏并未被消协点名,现予以改正。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2009年度母乳代用品市场监督调查报告显示,一些商场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而部分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则对相关规定明知故犯。消协点名的奶粉品牌有贝因美、多美滋、澳优、美赞臣、合生元、施恩、圣元、飞鹤、完达山、雅士利等,家乐福、美廉美、华联、物美、易初莲花等商场存在严重的违规促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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