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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婴幼儿食品须标清营养成分

新闻

2010年02月06日

  “专供婴幼儿食品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必须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酒精含量10%以上的白酒继续免标保质期”。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修改后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按照新规,食品标识除需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酒精含量10%以上(含)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免除标注保质期。

  据了解,为让消费者在购买前详细了解所购食品的情况,规定新增加了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相关规定,要求该类食品标识必须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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