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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批露奶粉4大问题 美赞臣全部涉及

经营

2010年02月23日

  孕婴童商务网2月22日消息 为了整顿和规范母乳代用品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日前,北京市消协对对北京市母乳代用品市场进行了监督调查并发布了《2009年度母乳代用品市场监督调查公告》。公告中提到了“商业场所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违规宣传母乳代用品企业的品牌标识”、“媒体广告‘打擦边球’现象严重”、“产品包装标签规定标注内容不规范、美化产品信息比较普遍”等四大违规问题,这四大问题奶粉企业美赞臣全部涉及。  

  1、调查公告曝光美赞臣在商业场所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五条规定:“对本守则范围的产品,不得进行销售点广告宣传、赠送样品、或在零售一级直接劝诱消费者购买的任何其它推销活动,例如:特别展览、折扣赠券、奖金、特价出售、亏本出售、搭配出售。”公告表示,母乳代用品违规销售主要表现在违规促销行为和违规宣传行为,违规促销行为则表现为送赠品、设促销员、降价等形式。消协对家乐福超市、美廉美超市、华联超市、物美超市、卜峰莲花超市、易初莲花超市、中润超市、北京丽家丽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等商业场所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美赞臣在商业场所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  

  2、公告还指出美赞臣在一些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违规宣传。《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抵制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做的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在机构内张贴母乳代用品产品的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和代售产品。”公告表示,调查中发现了如下违规现象:部分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存在宣传中出现母乳代用品企业的品牌标识;产妇病房出现婴儿奶粉、奶瓶;医院内部商店出现销售母乳代用品现象。美赞臣涉及了这一问题,严重违反了规定。  

  3、美赞臣的媒体广告也存在违规宣传问题。《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五条规定:“5.1对于本《守则》范围内产品,不得向普通群众作广告宣传或进行其它形式的推销活动。”公告表示,母乳代用品媒体广告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媒体广告、宣传信息中出现婴儿奶粉、奶瓶、奶嘴及婴儿头像;媒体科普宣传栏目出现母乳代用品生产企业的标识等。美赞臣在这一问题上严重违反了规定。  

  4、公告还称美赞臣产品包装不规范。《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九条规定:“9.2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单位和销售者应保证在每个容器上或在不易脱落的标签上应用相应的语言印上清楚、醒目、易读、易懂的文字说明,说明应包括以下各点:(1)“注意事项”或同类词语;(2)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说明;(3)根据卫生工作者关于产品使用的需要及其正确使用方法的建议所做的说明;(4)对适宜配制的说明,并提醒配制不当对健康的危害。容器或标签不得有婴儿图片或宣传使用婴儿配方食品的图片或文字,但可有容易确定产品是母乳代用品并说明配制方法的图表。不得使用“人乳化”和“母乳化”或类似的术语。”消协调查发现,美赞臣产品包装违反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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