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5 01:21:15
上海市消费者柳小姐:9月25日,我用朋友赠送的月饼券提回了一篮由上海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花楼花色提篮月饼(生产日期:2012年9月12日;保质期至2012年10月30日)。10月11日,我打开月饼的第二层正准备食用时,竟发现这一层的4个蛋黄莲蓉月饼中有3个已经发霉。在此投诉,希望杏花楼给予十倍赔偿。
处理回复:介入后,据柳小姐反馈,上海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已赔偿了5张月饼券(238元/张),但对月饼发霉的原因未做任何解释。
发现本站文章存在问题,烦请30天内提供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xishuinet#qq.com(发邮件时请把#换成@),管理员将及时下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