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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0家企业召回缺陷儿童玩具

观察

2016年05月13日

   近期,涉及广州、佛山、东莞、汕头四市的10家企业主动召回10款缺陷儿童玩具产品。这10款缺陷儿童玩具产品包括:儿童电动三轮车、婴儿学步车、塑胶玩具、弹射玩具、电玩具、玩具枪等,存在的主要缺陷是:塑料薄膜厚度不足、间隙过大、离地高度不足、温升测试和爬电距离不符、弹射动能过大、玩具配件能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筒、安全警示标识不符。这些缺陷的产生,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企业对产品标准的认识不够正确,理解不够透彻,制造工艺不够严谨等造成的。产品缺陷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例如:本次主动召回的某企业生产的儿童电动三轮车,主要缺陷是前轮与车体处的间隙大于产品标准要求的最大值,在使用中容易导致儿童的手指等细小部位伸入间隙,从而造成手指夹伤、压伤等伤害。 某企业生产的婴儿学步车,主要缺陷是处于最低位置的座位高度离地面小于产品标准要求的最小值,容易造成婴儿的腿部膝关节长时间处于弯曲状态,无法直立正常行走,不但不利于帮助婴儿学走路,还可能存在影响婴儿发育的风险。

  部分弹射玩具的弹射动能过大,可能存在射伤儿童的风险, 弹射物能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筒,可能存在儿童误吞入导致窒息的风险。还有部分产品的安全警示标识不符,容易导致家长在购买、使用时忽略了警示内容而造成儿童的使用伤害。

  根据《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儿童玩具质量安全负责。经调查确认儿童玩具存在缺陷的,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并向社会公布有关儿童玩具缺陷等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并及时实施主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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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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