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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涉多项造假被实名举报 基金维权有点难

新闻

2013年05月27日

  继万福生科造假上市被查之后,康芝药业又被该公司前任审计总监、审计部负责人何晓梅实名举报称其造假。对机构而言,又一场天灾人祸降临。

  所幸的是,此次“踩雷”的三只公募基金,虽然均在公司一季度末前十大流通股东行列,但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重并不高,均在3%以下。虽然基金也具备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的资格,但却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基金维权有点难。

  被实名举报造假上市

  前审计总监何晓梅审计过程发现公司违规,向公司索要200万元封口费,此后双方矛盾激化,公司设局让审计总监入狱,但审计总监在牢内举报公司虚增利润、隐瞒关联交易等重大违法行为,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据媒体报道称,康芝药业IPO过程中,使用隐匿关联方、大客户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不为人知的手段。在康芝药业上市前三年,身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广东同慧”内部高管是康芝药业的员工。

  与此同时,何晓梅亦明确举报称,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康芝药业营销质管部除按开发票要求配合开出相应的出入库单据外,还按公司要求伪造多家供应商销售出库单,并按公司授意,私刻多家供应商印章。

  此外,据其提供的证据显示,公司还可能存在资金不入账、设立两套不同账本、隐匿关联交易等多种违规违法行为。

  3只基金再遇“黑天鹅”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今年一季度末,共有9家机构合计持有康芝药业1457.83万股,占流通股的比例高达20.62%。其中3只公募基金是持股主力,合计持有1015.82万股,占流通股的14.37%。

  华夏红利混合、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大成价值增长,分别持有康芝药业494.45万股、385.55万股、135.81万股,为公司一季度末的第一、第二、第四大流通股股东。

  不过三只基金一季度末对康芝药业的配比并不高,均没有超过基金净值的3%。华夏红利混合持股数量最多,但截至一季度末,康芝药业的持股市值仅占到基金净值的1.28%。事实上,从华夏红利的一季报来看,该基金持股相当分散,前十大重仓股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仅为13.18%,第一大重仓股中国平安,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不到2%。

  国富潜力的前十大重仓股中,则没有康芝药业的身影。其第十大重仓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2.7%,由此可推断,国海潜力对康芝药业的配比也不是很高。

  对于大成价值增长而言,康芝药业为其一季度末的第八大重仓股,但也只占基金净值的2.58%。

  此外,三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也合计持有180.62万股。其中招商证券(行情股吧买卖点)智远内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82.62万股,东海证券旗下两只产品“东方2号”、“东方9号”则分别持有69万股、29万股。

  基金维权恐两面受气

  虽然当遭遇虚假陈述时,证券投资基金和一般投资人一样会受到损失,也同样具备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的资格。但基金维权却并不像散户那么容易。

  “针对虚假陈述,只要有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信息披露、财务方面的行政处罚,散户都可以此为依据,向上市公司索赔,但基金公司要想维权,需要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等可以证明自己尽了专业投资管理人责任的证据。然而,向法院证明已经做到尽职调查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相关律师对此表示。

  与此同时,基金持有规模较小也是原因之一。在对基金净值影响非常小的情况下,为此进行长时间的诉讼,成本过高。此外,提出赔偿的前提条件是投资遭受亏损,尽管上市公司有过虚假陈述,但都是事后揭露,如果期间基金公司通过低买高卖赚到了钱,也就不存在起诉之说。

  最糟糕的是,如果法院判决认为,基金的损失是因为基金公司的过失或错误造成的,与上市公司无关,进而判基金败诉,那基金就有可能面临基民诉讼。基民可能以此判决为依据起诉基金,因为法院判决已经确认了基金的过失或者错误。那样,基金公司就可能在败给上市公司之后,再败给基民。

  事实上,机构针对虚假陈述提出的两起诉讼中,均以失败告终,一是针对东方电子,另一次是针对银广夏,重要原因就是机构虽然拥有诉权,却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其须为自己投资行为的尽职调查而举证,而不能与中小投资者同等对待。

  保荐人海通证券难逃其咎

  此前,万福生科造假上市一事,保荐人平安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没收该单保荐业务收入,并被处以2倍罚款合计7665万元;同时成立总规模为3亿的万福生科造假受害投资者专项补偿基金。两名保荐人则终身禁入。

  而康芝药业此次的保荐人海通证券自然难逃其咎。从IPO项目的选择,到上市辅导,再到上市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是公司上市的关键角色。保荐人的责任就是“担保加推荐”,要对公众尽勤勉义务。“保荐人应当勤勉尽职,保持自己的客观独立性,避免与待上市企业同谋作假来欺骗投资者。”

  然而,自从康芝药业登陆创业板(行情股吧买卖点)以后便举步维艰。2010年5月,康芝药业以超过60被的市盈率完成发行,展现一副高成长的姿态。彼时本报便连发三篇文章质疑公司的主打产品尼美舒利及财务涉嫌造假事宜。2011年2月,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再次爆发,频繁见诸报端。然而2月14日,康芝药业还大言不惭地发布澄清公告称,“我司产品瑞芝清上市九年来,从未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

  然而3个月后,康芝药业再发公告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通知规定,“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只能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尽快按照《尼美舒利口服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修订说明书和标签。

  与此相对应的是,上市不到一年,康芝药业迅速“变脸”。2011年上半年,康芝药业的业绩就出现了下滑的势头,当年的中报显示,公司净利润较2010年同期大幅缩水了六成;下半年则是不可思议的亏损,并将上半年的利润消耗殆尽,净利润从2010年的1.39亿元缩水至区区281万元。如果将公司IPO募集资金产生的超过千万元的利息扣除,康芝药业2011年年报将出现千万级的巨额亏损。

  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34万元,虽然较2011年大幅增长,但却不及2010年的零头。而上市前两年,即2008年、2009年,公司净利润年增长率均在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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