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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身份”之谜

2011/07/29 12:17     


  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到底是普通饮品还是保健食品?(亲贝网配图)

  是普通食品还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对消费人群无限制,带有“健”字号的产品,就有适应人群、用量等限制,故意隐瞒就是商业欺诈。

  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身份”之谜

  “每百毫升富含300亿活性乳酸菌”“吃饱了,来一瓶”……近日,有关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的这样宣传,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目光。然而,有细心的消费者发现,平常以为只是普通饮品的味全活性乳酸菌,居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网站上查到了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而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对消费者每天饮用该产品的数量以及适应的人群,均有明确限制。

  保健食品是针对特定人群的,并非所有的人都适合。商家如果将应该标注的而没有标注,就导致一种信息不对称,是一种商业欺诈。中国保健协会的相关人士这样定性。

  超市销售未见“小蓝帽”

  为了弄清事情,记者近日在南京几大超市内看到,冷藏柜台上都有不少规格的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有100毫升、435毫升、950毫升等,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外包装上均没有看到保健食品独有的“小蓝帽”,销售人员对这个是普通饮品还是保健食品也搞不清楚。

  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是不是保健食品?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上查到了由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177的产品名称为味全R活性乳酸菌饮品,只比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多了一个“R”,上面注明:批准日期为2004年1月21日,批准变更日期为2007年6月29日,变更的内容为名称,由味全健百分牌乳酸菌饮品变更为味全R活性乳酸菌饮品。

  上海味全公司难圆其说

  对于这样的疑问,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不清楚,说这类事情全是由上海总公司出面处理的,并给了记者上海味全食品有限公司的电话。一位姓郑的小姐听了来意后说,她也不清楚,需要咨询相关部门后才能给出答复。第二天记者再次与郑小姐联系上,她给出的答复是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是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当记者询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上的批准文号怎么解释时,她表示,当初申请的公司名称为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不是他们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公司不一样。产品名称也不一样,一个叫味全R活性乳酸菌饮品,一个叫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一个是保健食品,一个是普通饮品。

  两个产品只差一个“R”字,是不是同一个产品?记者采访南京市商标界人士后得知,这个“R”字其实跟产品没多大关系,它只是一个注册商标标识。“R”是英文“register”的缩写,“register”的中文意思是“注册”,商品或服务打上这个标记,就是告诉人们,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不但是商标,而且还是注册商标,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擅自使用。

  当初申请保健食品的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与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到底有无关系?如无关系,两家公司能“和平相处”地使用一个普通消费者很难区分、几乎相同的商标,在业界也算一个奇迹了。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记者在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的官网上看到,1998年4月,顶新集团并购台湾味全公司,康师傅获得经营管理权;2001年,味全冷藏业务由集团康师傅控股公司协助,在杭州建厂,成立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是顶新国际集团的冷藏事业部。

  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是顶新国际集团康师傅控股旗下最早的饮品公司,负责华东四省一市饮料的生产及销售。公司于1994年8月成立。也就是说,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和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同属于顶新集团,是一个母公司,两者是并列的关系。这样的消息也得到了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相关人士的证实。

  如果按照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公司郑小姐的说法,两者公司不一样,产品不一样。随着调查的深入,更蹊跷的事情又出现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上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数据查询库中,记者看到了一份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浙食健广审(视)第2009020007号,申请人(广告主) 赫然写着: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名称就是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这次的名称上没有了那个“R”字, 广告有效期为2009年2月27日至2010年2月26日,明确标注为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177。

  同样,记者在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的官网上也看到,其公司介绍大事记中就明确注明:2004年1月,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获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2005年3月,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生产车间通过保健食品GMP审核。

  另外,从原料中也可以看出,味全R活性乳酸菌饮品的功效成分为: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菌数 1×10的9次方 、低聚异麦芽糖 110mg,主要原料:水、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脱脂鲜牛乳、白砂糖、脱脂乳粉、葡萄糖、低聚异麦芽糖。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的配料与此无二样,活性乳酸菌每100毫升的含量达到了300亿。

  如果隐瞒就是欺骗消费者

  如果拥有合法有效的批号,饮品为何要对本来引以为豪的保健食品身份遮遮掩掩?当商家隐藏这个身份的时候需要引起消费者什么样的关注?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等。

  “保健食品必须标注适宜人群,”业内人士徐先生告诉记者,这一项规定无形中就限制了企业的目标消费群,“以前也发生过企业在利用保健食品身份打开市场后,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而干脆放弃保健食品身份。”

  据悉,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是对人体具有某种或多种特定功能的食品,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品区别于普通食品:属于食品但不是普通食品,具有保健人体的功能性,因此不像普通食品一样所有普通大众都适合服用,而是针对特定人群,并且其功能成分会对一部分人群造成过量的负担。严格而言,添加了功能成分的食品都应该申请成为保健食品。

  拿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来说,如果其是保健食品,国家批准的适宜人群为:肠道功能紊乱者、消化不良者。应该说是这一部分人喝了会有针对性的效果,其他人喝了就很难讲,毕竟是带有功能性的。现在,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是普通食品,面对的是所有能喝饮料的消费者。假如两者是同一个产品,其适宜人群应为“肠道功能紊乱者、消化不良者”。试想,如果你不是那个群体里的消费者,你会去购买这个产品吗?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味全R活性乳酸菌饮品的食用方法及食用量作了限制:每日2瓶,产品规格为100毫升/瓶,也就是说一天只能喝200毫升。可现在市场上销售的435毫升的味全活性乳酸菌饮品,上面注明:一次性喝完;950毫升的注明:开盖后48小时内喝完。

  南京市中医院相关专家告诉记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对保健食品的用量肯定是经过试验的,如保健功能为改善胃肠道功能的保健食品,不属于适宜人群内的消费者喝多了,会招来一定的副作用,比如出现拉肚子等不适应症状等,这些都必须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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