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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士利奶粉DHA添加量超出规定添加量被质疑

DHA

2010年01月11日

  哀其三鹿奶粉之不幸,怒其中国乳业不争气!近日,有网友在维权热线反映称,“雅士利400g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中添加DHA、AA营养素添加量错误……”网友感叹,“营养素添加量错误,雅士利你拿什么来拯救中国民族乳业!

  网友反映,“其中雅士利400g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产品上的DHA的添加量范围值:20-146 mg/100g、AA的添加量范围值:100-260 mg/100g。产品的生产日期:2009 9 25 11:58,价格:63元/袋。”

  网友质疑,雅士利400g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中AA添加量范围值的高标示值(260 mg/100g)超出了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规定的添加量。按以纯花生四烯酸计算就应为:0.25-0.31g /100g*40%=100mg-124mg/100g。

  AA添加量范围值应在100mg-124mg/100g之间

  网友质疑,雅士利400g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中DHA添加量范围值的高标示值(146 mg/100g)超出了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规定的添加量。按以纯二十二碳六烯酸计算就应为:0.125g-0.1505g/100g*40%=50mg-60.2mg/100g.

  DHA添加量范围值应在50mg-60.2mg/100g之间

  《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八十五条(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针对网友在中国西部网维权热线反映的情况,本网第一时间已告知企业,并等待企业的答复。

  针对网友质疑之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规定:花生四烯酸使用量是:≤1%(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并且来源是:高山被孢霉(Mortierlla alpina)按以纯花生四烯酸计算。网友列出计算方式:已知雅士利400g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中的脂肪含量为25-31g/100g,那么,25-31g/100g*1%=0.25-0.31g/100g,要求按以纯花生四烯酸计算就应为:0.25-0.31g /100g*40%=100mg-124mg/100g。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规定:二十二碳六烯酸使用量是:≤0.5%(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并且双鞭甲藻、金枪鱼油按以纯二十二碳六烯酸计算。

  其计算方式为:已知雅士利400g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中的脂肪含25-31g/100g,那么,25-31g/100g*0.5%=0.125g-0.1505g/100g要求按以纯二十二碳六烯酸计算就应为:0.125g-0.1505g/100g*40%=50mg-60.2mg/100g。

  针对网友质疑之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7年第1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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