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童产业网

渭南荔华公司抵押20吨问题奶粉的背后

经营

2010年04月02日

  2月初,位于大荔县境内的荔华乳业公司大门紧闭,20吨三聚氰胺超标的奶粉最早从这里流出。

  核心提示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渭南质检部门9月至11月进驻大荔荔华公司,对该公司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按要求做库存与销毁记录 排查、清零,但由于该公司管理混乱,销售台账记录不全,未将此前销售(抵押)给马双林的20吨奶粉记入台账,造成清零工作的遗漏,导致了2008年9月 14日前生产的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流向社会——

  2月初的渭南市大荔县,寒风扑面,整个县城忙碌地运转着。

  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搅动了这个纯朴的小县城:陕西荔华乳业有限公司跃入更多人视野。

  2月4日,刚刚参加完工作会议的大荔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马国强告诉记者,“这是(问题奶粉案)头一回由县监察局牵头处理的大事,质 检部门和警方协助成立专案小组,大荔县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

  乐康乳业出问题的奶粉是从大荔境内的荔华乳业公司流出的。在当地政府网站的重点企业里,荔华乳业赫然在列: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 业、渭南市乳品加工骨干企业、渭南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化龙头重点企业、银行“AA级信用企业”及“诚信单位”、“优秀企业”等。荔华公司奶牛基地建设 及乳制品加工项目,属于渭南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大荔县“十一五”规划重点工业项目。

  西安乳业协会秘书长王伟民认为,荔华乳业的规模不大。大荔县工商局柴战潮副局长却认为该公司不小,是当地的重点企业。荔华乳业的网页显 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年产奶粉3000吨,实现销售收入7800万元,利润近千万元,可上缴税金300万元。

  荔华乳业位于大荔县韦林镇迪村111号,临近乡村,附近大部分农户都以养殖奶牛为生,紧临的西寨乡还挂着“陕西养牛第一乡”的招牌。在 一片广袤的村落中,荔华乳业的现代化厂区很是显眼:电闸门紧紧关闭,偶尔有个别身穿蓝色制服的工人进出厂区。“我们厂已经停产半年多了,工资发不下来,只 剩下20来个人负责保洁。”锅炉工李师傅有些无奈地说。

  “荔华”无销毁问题奶粉记录

  “乐康”不诚信骗取合格报告

  “我们厂的奶源好像不在周围的村子,不清楚从哪儿来,全国各地都有吧。管理得很严,都要质检。”李师傅并不清楚,正是自己所在的企业, 向马双林卖出了20吨三聚氰胺超标的奶粉。大荔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王欣表示,“乳业是个特殊行业,每一批次都要检验,要求企业检验后,将抽样送到质检所再 进行检验,质检部门每个季度最少下去检查一次,这是例行的巡查制度,还不算临时性抽查。截至目前,荔华乳业一直是个合法企业。”

  2007年,荔华乳业加入了陕西省乳品工业协会。

  渭南市质监局食品管理科科长张宏森在2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生问题的奶粉是马双林在2008年1月到8月陆续购买后销往乐康乳 业的。”记者注意到,引发全国奶业大地震的“三鹿事件”当时尚未曝光。

  省公安厅2月3日表示,三鹿事件后,质检部门进驻荔华监管,并对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有问题奶粉进行排查、销毁。

  “荔华乳业没有销毁问题奶粉的记录。”王欣很肯定。

  “不知是有意瞒报还是工作遗漏,(问题奶粉)怎么就能逃脱质监部门的监管?”王伟民对此很疑惑。

  2月8日,从乐康乳业购买问题奶粉的广东真美食品公司和福建漳州芗城南方食品公司,都出示了奶粉销售时的质检合格报告,该报告由渭南市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张宏森表示,这份报告的性质是“委托检验报告”,即只对送检样品的数据和结果负责,样品的代表性由委托方(乐康乳业)负责。将 “委托检验报告”用于问题奶粉,是企业不诚信。

  2月9日召开的陕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乐康乳业公司用其他合格样品送检,骗取合格检验报告,以“三彩”牌奶粉进行销 售。

  警方:荔华乳业管理混乱

  律师:至少承担民事责任

  2月3日,省公安厅通报称:该公司(荔华乳业)管理混乱,销售台账记录不全,未将此前销售(抵押)给马双林的20吨奶粉记入台账,造成 了清零工作的遗漏,导致了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流向社会。

  大荔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马国强对荔华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平并不熟悉,“从我们的记录来看,没有违反过纪律,好像是有过一些民 事、经济上的纠纷,在个人集资上有过纠纷,股东指责过他挥霍公司钱款。”对此,经侦大队一位王姓民警也表示“是有一些债务纠纷。”王伟民也听过相关说法, “似乎是拖欠奶农工资”。

  锅炉工李师傅对于厂里“季节性生产”的看法是,“资金好像常出问题,去年这时候还生产呢。”

  王建平在当地小有名气,是大荔县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县中小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李师傅说:“常看见他上电视哩,昨天还有领导来视察,欢迎的横幅刚刚被撤下。”

  乐康事件发生后,马国强负责两项工作,一是将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建平和财务负责人送到渭南协助调查,再就是提取该企业的财会账务。 参与这项工作的王姓民警表示,20吨奶粉由荔华抵押给马双林,目前的关键是明确时间——抵押行为究竟发生在三鹿事件之前还是之后。

  马国强表示,如果发生在三鹿事件之前,就说明王建平不知情,这个事件跟他的关系就不大。王建平本人对于去渭南协助调查表现得很坦然, “今天早上九点多送他去渭南,看他的态度是毫不回避的。”

  荔华乳业的网页上显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叫孟水娥。大荔县公安局王姓民警表示,“他们是夫妻,听说孟水娥身体不好,正在西安治病。”

  荔华乳业的行为是否触犯相关法律?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王午生律师表示,“管理混乱无法规避法律责任,不论是过失还是故意,民事责任是必 须承担的,即起码要赔偿由产品质量造成的相关人员的各种损失,刑事责任认定应该在事情完全查清楚后判定。”记者获悉,专案组仍在进一步深入调查此案。

  配比奶粉为了消除“口水味”

  伤害消费者就罚他倾家荡产

  在省公安厅的通报中有这样的表述:马双林购入20吨奶粉,2008年6月至8月陆续零售了3.44吨,2009年1月15日被追缴并填 埋销毁6.55吨,而2009年9月和10月,他分两次将已经过期的10吨奶粉销售给乐康乳业。

  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管理科科长张宏森2月8日表示,通报材料中,马双林零售的奶粉应该是3.45吨,而不是3.44吨;销毁时间 是应为2010年1月15日,不是2009年1月15日,属笔误。不存在外界此前质疑的“有前科的马双林在被查8个月后仍在销售问题奶粉。”

  省公安厅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乐康出问题的奶粉,是没有获得所购奶粉三聚氰胺检测合格报告且未将所购奶粉送检的情况下,该公司总经理 张文学授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兼车间主任朱书明,将购买的10吨奶粉按照1∶2.5左右的比例,与公司自产的乳粉搅拌生产。

  荔华乳业公司的网页上显示:用做生产的奶粉为工业奶粉,25公斤包装。该厂区附近的群众则表示,“不是孩子饮用的那种。”王伟民就此表 示,“这种做法是明显造假,购进的工业奶粉又叫基粉,25公斤是规范包装,不直接面向消费者,多用作糕点、糖果等的原料,但同样要求各项指标合格。根本没 有必要与自己生产的奶粉进行配比。进行配比,是因为过期奶粉有一种明显的‘口水味’,新鲜与陈旧掺拌可以淡化这种味道。”

  据张宏森介绍,2010年1月6日上午,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福建相关部门来电称,福建漳州芗城南方食品公司生产的“小白鼠”奶 糖,被检出存在三聚氰胺成分。福建方面调查发现,这批奶糖所用的原料奶粉产自乐康乳业公司,希望协查。当天中午,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情况向渭南市委、 市政府报告,并立即前往乐康乳业封存了该厂库存的4.5吨奶粉。1月7日,该厂总经理张文学承认奶粉中掺杂部分问题奶粉,并交代造假经过。

  乐康乳业成立于2005年5月1日,地处渭南市临渭区阳郭镇(原渭南市秦岭奶粉厂)。该厂投资规模较小,专项投资仅有100多万元。事 发前,王伟民甚至没听说过这家企业,“小型奶厂一般都没有加入乳业协会,经常出问题。有些小厂为逃避检查,白天关门,晚上生产,业内痛恨地称其为‘幽灵奶 场’。”

  “这类企业问题很多,在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之前,其奶粉的销售价远低于行业普遍价格。”王伟民算了一笔账:一般来说,8、9斤原奶才能生 产出1斤奶粉,但很多类似的企业4、5斤原奶就能生产出1斤奶粉。按正常价格,1吨奶粉卖2.6万元都不赚钱,但当时这些厂每吨奶粉的售价只有1.6万 元。

  2月6日,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郑小明表示:“从2月10日起,如果再发生奶粉问题,将对主管区县长和责任局长先 免职再处理。”

  在高校任教的王先生表示:抓住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和醉酒驾车一样,只要政府下决心、认真抓,大力加强企业的造假成本,严格执法肯定能 见效。中国奶业协会前常务理事王丁棉认为,对相关问题企业,只有一个态度能奏效:谁伤害了消费者,就罚得他倾家荡产!

+1

来源:

推荐文章